入会须知


上海融交所的会员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中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独立行使和承担项下权利义务的、愿意接受项下所有内容的自然人。在使用上海融交所服务前,会员必须先在上海融交所平台上进行注册。

上海融交所目前开放注册的两类会员分别为项目方会员资金方会员

项目方会员是指掌握融资需求信息,有意愿通过上海融交所平台将融资需求形成项目登记、展示并促成交易,愿与上海融交所建立长效合作的自然人。

资金方会员是指熟悉了解金融、融资、租赁、融资租赁行业的从业者,有意愿通过上海融交所平台获取融资需求信息,接洽项目以促成项目交易的自然人。目前,上海融交所资金方会员的注册仅面向银监会、商务部所管辖的融资租赁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金融租赁、内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等)在职企业员工。

对不符合上述注册会员条件的,上海融交所有权限制该用户使用上海融交所提供的部分服务。

注册成为上海融交所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根据注册时签署确认的服务协议,享有上海融交所提供的所属会员类别相应的服务;

(二)向上海融交所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上海融交所规定其它权利。

注册成为上海融交所会员承担的义务:

(一)根据注册时签署确认的服务协议,会员了解或同意或承诺所属会员类别相应的事项;

(二)提供符合上海融交所要求的,真实、有效、完整的信息资料;

(三)接受上海融交所对会员在使用网站系统时的用户行为进行指导与监督;

(四)上海融交所规定其它义务。

对愿意注册成为上海融交所会员的用户,应认真阅读上海融交所的入会流程。